海南簽證政策(海南旅游 簽證)
更新時間:2024-05-30 14:31:34
內容導航:
一、海南簽證政策
法律分析:凡與中國有外交關系或者官方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外國人,到海南島洽談投資、貿易,進行經濟技術交流、探親、旅游,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的,可臨時在??诨蛉齺喛诎掇k理入境簽證手續。 實行落地簽證政策后,省公安廳在???、三亞分別設立口岸辦事處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》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,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。
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,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。但是,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、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,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。
二、去海南旅游需要辦理簽證嗎
不需要。但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1、自2013年1月1日起,如持有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72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國(地區)聯程機票,自北京首都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(地區)或者自上海浦東、虹橋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(地區),可免辦簽證過境停留(可出機場)不超過72小時。
2、韓國團組人數為2人以上(含2人),持普通護照的公民,經中國國家旅游局批準在海南注冊的國際旅行社組團(5人以上含5人)到海南省旅游,且停留不超過21天,可免辦簽證。
3、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者。
4、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者。
擴展資料
屬下列之一種情況的外國公民來華可以免辦簽證:
一、雙邊協議。根據中國與有關國家簽署或達成的雙邊協定或協議,部分國家符合特定條件人員來華可免辦簽證。
二、直接過境。外國公民持已訂妥機座的聯程機票,搭乘國際航班從中國直接過境,在過境城市停留不超過24小時,且不出機場的,可免辦簽證。
自2013年1月1日起,下列國家公民如持有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72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國(地區)聯程機票,自北京首都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(地區)或者自上海浦東、虹橋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(地區),可免辦簽證過境停留(可出機場)不超過72小時:
奧地利、比利時、捷克、丹麥、愛沙尼亞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希臘、匈牙利、冰島、意大利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盧森堡、馬耳他、荷蘭、波蘭、葡萄牙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俄羅斯、英國、愛爾蘭、塞浦路斯、保加利亞、羅馬尼亞、烏克蘭、美國、加拿大、巴西、墨西哥、阿根廷、智利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、韓國、日本、新加坡、文萊、阿聯酋、卡塔爾。
三、持中國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外國人居留許可者。赴華學習、任職、就業的外國人和常駐外國記者,入境后必須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手續。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,外國人可在華居留并多次出入境,無需另行辦理簽證。
四、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者。
五、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者。APEC商務旅行卡相當于3年多次簽證,持卡人可憑旅行卡及與該卡相一致的有效護照,在旅行卡有效期內多次進入中國境內,每次最長停留時間不超過2個月。
六、前往珠三角、海南島。
(一)持與中國建交國家的普通護照已在香港、澳門的外國人,經在香港、澳門合法注冊的旅行社組團進入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(指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、江門、肇慶、惠州市所轄行政區)旅游,且停留不超過6天,可免辦簽證。
(二)下列國家持普通護照的公民,經中國國家旅游局批準在海南注冊的國際旅行社組團(5人以上含5人)到海南省旅行,且停留不超過15天,可免辦簽證:美國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韓國、菲律賓、印度尼西亞、德國、英國、法國、奧地利、意大利、俄羅斯、瑞士、瑞典、西班牙、荷蘭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、芬蘭、丹麥、挪威、烏克蘭、哈薩克斯塔、日本、新加坡。其中,韓國、德國、俄羅斯三國團組人數為2人以上(含2人),可停留21天。
七、新加坡、文萊、日本公民。
新加坡、文萊、日本三國持普通護照的公民,前來中國大陸旅游、經商、探親訪友或過境不超過15天者,從中國對外國人開放口岸入境時,可免辦簽證。但以下情況需事先辦妥簽證:
(一)持普通護照赴華旅游、經商、探親訪友預計停留期超過15天;
(二)持普通護照赴華學習、工作、定居、官方訪問、采訪報道。
參考資料來源:中國駐開普敦總領館-免辦簽證